項目簡介: 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山東大宇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2004年6月8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批復同意以投資者股權變更方式,成立“上海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并頒發批準證書,后期公司又更名為“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116號,注冊資金58.4578億元人民幣,公司類型為中外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瑪麗·博拉,合資經營年限:30年(1996~2027年),公司經營范圍:設計、開發、組裝、生產汽車發動機、變速箱及零部件,在國內外市場銷售上述產品并提供相關售后服務。 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CSS1.5T發動機制造項目,是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建設、運營的技術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CSS1.5T發動機制造項目 建設性質:技術改造項目 建設地址: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116號 總投資:111300萬元人民幣,其中安全投資104萬元 勞動定員:車間生產工人均為原有工人,不再新增勞動定員,現有勞動定員252人。 年作業時間:生產實行三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日為300天 建設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308468.2m2,總建筑面積104428m2,本項目在第一發動機車間原NGC發動機生產區域和第二發動機車間原NGC+(即CVG)發動機生產區域進行工藝調整,新建缸體、缸蓋、曲軸加工線和裝配線等工藝設備,生產CSS1.5T系列發動機,等量替代原NGC發動機和原NGC+發動機,形成CSS1.5T系列發動機產品生產能力35萬臺/年,總產能保持不變,生產產品類別不變。 本項目依托公司原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符合《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311號)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2021年修訂)的要求,該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產業。因此,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項目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116號。項目用地不屬于“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用地規劃。 1)項目利用原有場地和建構筑物,進行技改,大部分生產設施和公輔設施均利舊,新增部分設備設施。本工程建設規范,從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裝施工均符合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其安全預評價單位、設計單位等均有相關的資質證書。 2)針對安全措施和設施按照設計要求采納并得到落實,試運行以來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系統的安全狀況良好,未發生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本項目安全設施的實施和落實情況符合有關法規、規章的要求。 3)通過查閱企業的相關資料可知,企業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立了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該項目工程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到建設項目概算中,企業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企業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企業的安全管理狀況符合相關法規、規章要求,適應企業的安全生產要求。 4)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CSS1.5T發動機制造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事故、高處墜落、坍塌、噪聲及振動、中毒和窒息、起重傷害、高溫、燙傷等。 5)通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上汽通用東岳動力總成有限公司CSS1.5T發動機制造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根據《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進行排查,本項目未構成重大事故隱患。 7)該公司建立了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目前,雙體系正常運行。 8)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該項目生產工藝裝置單元和公用輔助設施單元的危險等級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實際生產中應盡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造成較大危害,如降低暴露于作業環境中的時間,避免操作人員長期處于潛在的危險環境中;強化對設備巡查制度,強化設備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嚴格操作規程,以達到降低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中的分值。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法進行操作,避免事故的發生。 9)經安全檢查表法驗收,共發現2項問題,企業已整改完畢。 |